107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推廣計畫
(一) 課程發展及教學評估:
1. 課程教學與解說人員訓練,至少3場次。
2. 執行700人次之課程方案活動。
3. 教學活動之執行、成效評估、資料搜集與整理。
4. 協助園區活動方案之檢視並修訂或更新。
(二) 戶外教學課程方案研發、設計:
1. 至少完成1個具有在地性之課程模組(各含2個以上的單元活動),並對現有導覽人員進行至少1場次的示範教學,時間至少3小時以上。
2. 戶外教學活動課程教案之成效進行評估與資料搜集與整理。
3. 課程規劃内容以在地課程結合嘉義縣特色與環境保護為主軸進行規劃,藉以引發民眾對環境變化的省思。
(三) 辦理平台相關業務人員增能研習,至少3場次(總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每場次參與人數至少20人。
(四) 辦理嘉減碳田園市集(含環境教育課程)與相關系列活動等,至少10場次,规劃書須提報本局核定後執行。
(五) 辦理多元化環境教育活動(如:研習、工作坊、體驗營等),至少10塲次,總活動時數至少40小時,總參與人數至少700人,相關規劃書須提報本局核定後執行。
(六) 於每場次活動辦理問卷調查與分析,並製作成果報告與提出經營改善建議,嘉減碳田園市集以月為單位,增能研習與多元化環境教育活動於期中、期末報告書,提出成果與經營改善建議。
(七) 辦理環保專刊製作,至少200本。
(八) 於荷苞嶼生態園區、有機農園、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阿里山空品區)及鹿草焚化廠等增設相關解說看板。
(九) 宣傳資料,如宣導摺頁、型錄、文宣品或影像紀錄等編寫及製作。
(十) 網站更新及維護(含架構规劃),至少每週更新1次。
(十一)協助對外環境傳播及推廣等工作。
(十二)其他:
- 支援推廣平台行政工作(含物品、設備等管理、清查與維護)、文書作業等,並協助環境解說、參訪教學、訓練與展示規劃執行等。
- 計晝執行期間視業務需求提供本局相關行政資源及活動成果整理與成要,辦理相關工作並執行。(不另補助經費)
- 本計晝應配合規劃並推動執行本局及環保署交辦相關業務之事項,動或新政策之實施。
- 其餘工作執行或未盡細節於簽約前工作協調會時另行說明議定契約的一部份。
107年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推動無毒家園業務及宣導工作計畫
(一) 辦理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家現場巡查作業,每廠至少巡查1 次。
(二) 配合中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辦理臨廠輔導及無預警測試。
(三) 不定期進行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家許可管理系統勾稽查核作業。
(四) 辦理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登記文件、核可文件與第四類毒化物各項申請、註鎖、展延、補發、換發及變更案件之初審 作業,並將資料鍵入許可管理系統。
(五) 協助完整建置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管理系統資料庫,以提高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俾利確實掌握相關運作情形。
(六) 辦理運作廠家之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核定文件、危害預防及應變計晝書(含廠場或運送)、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晝書之初審作業。
(七) 輔導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業者加入聯防組織。
(八) 辦理毒性化學物質法規及網路申報說明會至少1場次/年。
(九) 辦理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與事故處理演練至少1場次(經費至少編列6萬元)。
(十)協助毒災事故及時到場應變與進行相關通報作業。
(十一)查核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者之許可執照、營業置放場所安全防護設備、專貴人員執業狀沉及環境用藥各項紀錄至少巡查4次/家/年。
(十二)特殊環境用藥銷售、使用對象及病媒防治業者之施藥情形、施藥人員訓練紀錄及各項相關之查核至少1/次/家/年。
(十三)查核轄内旅館業、餐飲業、公寓大廈至少30家/年,暸解病媒防治用藥之實際情形。
(十四)環境用藥查核工作:市售環境用藥標示至少2, 400件/年;市售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及含量抽驗至少6件/年;市售劣質環境用藥至少40件/年;查核環境用藥廣告物至少400件/年,並將巡查成果資料鍵入EEMS網路系統。
(十五)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之審查核發初審作業,並將資料建置於環境用藥許可管理系統。
(十六)辦理環境用藥法規說明會至少2場次/年。
(十七)協助環境用藥許可管理系統資料的建置更新。
(十八)各項孰行成果於每月10日前鍵入EEMS「環保精查處分管 制系統」,提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十九)其他配合相關業務:
1. 計晝執行期間視業務需求提供本局相關行政資源及活動成果整理與成果製作事宜。
2. 本計晝執行期間,應配合環保署考核之異勳及本局相關業務推動之需要,辦理相關工作並執行。
3. 本計晝應配合規劃並推動執行本局及環保署交辦相關業務之事項、活動或新政策之實施。
4. 其餘工作執行或未盡細節於簽約前工作協調會時另行說明議定,並為契約的一部份。
106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推廣計畫
(一) 課程發展及教學評估:
1. 課程教學與解說人員訓練,至少3場次。
2. 執行700人次之課程方案活動。
3. 教學活動之執行、成效評估、資料搜集與整理。
4. 協助園區活動方案之檢視並修訂或更新。
(二) 戶外教學課程方案研發、設計:
1. 至少完成1個具有在地性之課程模組(各含2個以上的單元活動),並對 現有導覽人員進行至少1場次的示範教學,時間至少3小時以上。
2. 戶外教學活動課程教案之成效進行評估與資料搜集與整理。
3. 課程規劃内容以在地課程結合嘉義縣特色與環境保護為主軸進行規劃, 藉以引發民眾對環境變化的省思。
(三) 辦理平台相關業務人員增能研習,至少3場次(總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 每場次參與人數至少20人。
(四) 辦理嘉減碳田園市集(含環境教育課程)與相關系列活動等,至少10場次, 规劃書須提報本局核定後執行。
(五) 辦理多元化環境教育活動(如:研習、工作坊、體驗營等),至少10塲次, 總活動時數至少40小時,總參與人數至少700人,相關規劃書須提報本局 核定後執行。
(六) 於每場次活動辦理問卷調查與分析,並製作成果報告與提出經營改善建議, 嘉減碳田園市集以月為單位,增能研習與多元化環境教育活動於期中、期 末報告書,提出成果與經營改善建議。
(七) 辦理環保專刊製作,至少200本。
(八) 於荷苞嶼生態園區、有機農園、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阿里山空品區) 及鹿草焚化廠等增設相關解說看板。
(九) 宣傳資料’如宣導摺頁、型錄、文宣品或影像紀錄等編寫及製作。
(十)網站更新及維護(含架構规劃),至少每週更新1次。
(十一)協助對外環境傳播及推廣等工作。
(十二)其他:
1. 支援推廣平台行政工作(含物品、設備等管理、清查與維護)、文書作 業等’並協助環境解說、參訪教學、訓練與展示規劃執行等。
2. 計晝執行期間視業務需求提供本局相關行政資源及活動成果整理與成要,辦理相關工作並執行。(不另補助經費)
4. 本計晝應配合規劃並推動執行本局及環保署交辦相關業務之事J 動或新政策之實施°
5. 其餘工作執行或未盡細節於簽約前工作協調會時另行說明議定 契約的一部份。
106年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推動無毒家園業務及宣導工作計畫
(一) 辦理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家現場巡查作業,每廠至少巡查1 次。
(二) 配合中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辦理臨廠輔導及無預警測試。
(三) 不定期進行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家許可管理系統勾稽查核作 業。
(四) 辦理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登記文件、核可文件與第四類毒 化物各項申請、註鎖、展延、補發、換發及變更案件之初審 作業,並將資料鍵入許可管理系統。
(五) 協助完整建置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管理系統資料庫,以提高資 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俾利確實掌握相關運作情形。
(六) 辦理運作廠家之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核定文件、危害預防及應變計晝書(含廠場或運送)、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晝書之初審作業。
(七) 輔導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業者加入聯防組織。.
(八) 辦理毒性化學物質法規及網路申報說明會至少1場次/年。
(九) 辦理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與事故處理演練至少1場次(經費至少編列6萬元)。
(十)協助毒災事故及時到場應變與進行相關通報作業。
(十一)查核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者之許可執照、營業置 放場所安全防護設備、專貴人員執業狀沉及環境用藥各項 紀錄至少巡查4次/家/年。
(十二)特殊環境用藥銷售、使用對象及病媒防治業者之施藥情形、 施藥人員訓練紀錄及各項相關之查核至少1/次/家/年。
(十三)查核轄内旅館業 '餐飲業、公寓大廈至少30家/年,暸解 病媒防治用藥之實際情形。
(十四)環境用藥查核工作:市售環境用藥標示至少2, 400件/年; 市售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及含量抽驗至少6件/年;市售劣質 環境用藥至少40件/年;查核環境用藥廣告物至少400件/ 年,並將巡查成果資料鍵入EEMS網路系統。
(十五)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之審查核發初審 作業,並將資料建置於環境用藥許可管理系統。
(十六)辦理環境用藥法規說明會至少2場次/年。
(十七)協助環境用藥許可管理系統資料的建置更新。
(十八)各項孰行成果於每月10日前鍵入EEMS「環保精查處分管 制系統」,提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十九)其他配合相關業務:
1. 計晝執行期間視業務需求提供本局相關行政資源及活動成 果整理與成果製作事宜。
2. 本計晝執行期間,應配合環保署考核之異勳及本局相關業務 推動之需要,辦理相關工作並執行。
3. 本計晝應配合規劃並推動執行本局及環保署交辦相關業務 之事項、活動或新政策之實施。
4. 其餘工作執行或未盡細節於簽約前工作協調會時另行說明 議定,並為契約的一部份。
105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推廣計畫
(一) 課程發展及教學評估:
1. 課程教學與解說人員訓練,至少3場次。
2. 執行700人次之課程方案活動。
3. 教學活動之執行、成效評估、資料搜集與整理。
4. 協助園區活動方案之檢視並修訂或更新。
(二) 戶外教學課程方案研發、設計:
1. 至少完成1個具有在地性之課程模組(各含2個以上的單元活動),並對 現有導覽人員進行至少1場次的示範教學,時間至少3小時以上。
2. 戶外教學活動課程教案之成效進行評估與資料搜集與整理。
3. 課程規劃内容以在地課程結合嘉義縣特色與環境保護為主軸進行規劃, 藉以引發民眾對環境變化的省思。
(三) 辦理平台相關業務人員增能研習,至少3場次(總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 每場次參與人數至少20人。
(四) 辦理嘉減碳田園市集(含環境教育課程)與相關系列活動等,至少10場次, 规劃書須提報本局核定後執行。
(五) 辦理多元化環境教育活動(如:研習、工作坊、體驗營等),至少10塲次, 總活動時數至少40小時,總參與人數至少700人,相關規劃書須提報本局 核定後執行。
(六) 於每場次活動辦理問卷調查與分析,並製作成果報告與提出經營改善建議, 嘉減碳田園市集以月為單位,增能研習與多元化環境教育活動於期中、期 末報告書,提出成果與經營改善建議。
(七) 辦理環保專刊製作,至少200本。
(八) 於荷苞嶼生態園區、有機農園、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阿里山空品區) 及鹿草焚化廠等增設相關解說看板。
(九) 宣傳資料’如宣導摺頁、型錄、文宣品或影像紀錄等編寫及製作。
(十)網站更新及維護(含架構规劃),至少每週更新1次。
(十一)協助對外環境傳播及推廣等工作。
(十二)其他:
1. 支援推廣平台行政工作(含物品、設備等管理、清查與維護)、文書作 業等’並協助環境解說、參訪教學、訓練與展示規劃執行等。
2. 計晝執行期間視業務需求提供本局相關行政資源及活動成果整理與成要,辦理相關工作並執行。(不另補助經費)
4. 本計晝應配合規劃並推動執行本局及環保署交辦相關業務之事J 動或新政策之實施°
5. 其餘工作執行或未盡細節於簽約前工作協調會時另行說明議定 契約的一部份。
105嘉義縣環保局推動無毒家園業務及宣導工作計畫
1.辦理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家現場巡查作業,每廠至少巡查1 次。
2.配合中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辦理臨廠輔導及無預警測試。
3. 不定期進行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家許可管理系統勾稽查核作業 。
4. 辦理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登記文件、核可文件與第四類毒 化物各項申請、註鎖、展延、補發、換發及變更案件之初審 作業,並將資料鍵入許可管理系統。
5.協助完整建置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管理系統資料庫,以提高資 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俾利確實掌握相關運作情形。
6. 辦理運作廠家之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核定文件、危害預防及應變計晝書(含廠場或運送)、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晝書之初審作業。
7. 輔導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業者加入聯防組織。
8. 辦理毒性化學物質法規及網路申報說明會至少1場次/年。
9. 辦理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與事故處理演練至少1場次(經費至少編列6萬元)。
10.協助毒災事故及時到場應變與進行相關通報作業。
11.查核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者之許可執照、營業置 放場所安全防護設備、專貴人員執業狀沉及環境用藥各項 紀錄至少巡查4次/家/年。
12.特殊環境用藥銷售、使用對象及病媒防治業者之施藥情形、 施藥人員訓練紀錄及各項相關之查核至少1/次/家/年。
13.查核轄内旅館業 '餐飲業、公寓大廈至少30家/年,暸解 病媒防治用藥之實際情形。
14.環境用藥查核工作:市售環境用藥標示至少2, 400件/年; 市售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及含量抽驗至少6件/年;市售劣質 環境用藥至少40件/年;查核環境用藥廣告物至少400件/ 年,並將巡查成果資料鍵入EEMS網路系統。
15.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之審查核發初審 作業,並將資料建置於環境用藥許可管理系統。
16.辦理環境用藥法規說明會至少2場次/年。
17.協助環境用藥許可管理系統資料的建置更新。
18.各項孰行成果於每月10日前鍵入EEMS「環保精查處分管 制系統」,提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4年度雲林環境教育館委託經營管理計畫

「雲林環境教育館」位於雲林縣斗南鎮,為雲林縣環境教育的核心基地,主要成立目的為:
1.推廣環境教育的相關知識與議題,提供學校及社區環境教育各項服務與需求。
2.結合周邊景點,發展環境教育及遊憩行程。
3.結合在地及周邊社區、協會發展夥伴關係,引入社區資源,強化在地人與環境關係,創造館區與社區雙贏。
環境教育館所在地-斗南鎮,是雲林縣各鄉鎮中,唯一擁有齊全的鐵公路運輸系統的鄉鎮,中山高速公路、省道縱貫公路、縱貫鐵路都經過斗南鎮,斗南可以說是雲林縣的交通重鎮,早期附近鄉鎮的農產品,都必須集中運到斗南火車站,再配送到全臺各地。斗南車站於民國三十四年三月改建完成,是日本人在臺灣建造的最後一座車站,它曾經是雲林縣內最新穎、最現代化的車站。
然而斗南鐵道倉庫因交通重心移轉,早已閒置多年,但經過縣府五年規劃已完全改頭換面,將廢棄的倉庫打造成「他里霧生活美學館」、「他里霧繪本館」、「68電影館」、「他里霧漫畫館」,讓許多來往斗南火車站的旅客與民眾驚嘆連連,也成為雲林重要的兒童教育基地。將歷史脈絡空間活化再利用,反應出人與環境之間的互動關係。其中第4號、5號鐵道倉庫再利用改建後成為「雲林環境教育館」,雲林縣環保局將此館規劃為環境教育的核心基地,將串連各處環境友善景點的多樣教學課程,以推動多元化的環境教育活動。
103年度文山垃圾處理場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環境教育計畫
主要目標包含:
一、充實文山資源回收環保教育園區專業人力與課程,提供本市環境教育推廣服務平台,以推展環境教育工作。
二、協助文山資源回收環保教育園區內環境保護設施,整合資源,優化服務平台,執行認證業務申請。
三、使文山資源回收環保教育園區兼具教育功能,提供民眾優質教育服務環境,達成永續環境教育之政策目標。
103年嘉義市環境教育宣導整合計畫
計畫工作內容包含:
一、配合辦理環境節日及其他環境教育相關活動,規劃多元環境教育活動。
二、輔導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積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落實環境教育相關工作。
三、協助管理及登錄環境教育資訊管理系統資料,針對違反環境保護法規者辦理環境講習。
四、辦理環境教育志工培訓、志工環境知識競賽相關工作。
五、辦理國家環境教育獎初審相關工作。
六、協助辦理環境教育基金管理委員會、環境教育審議委員會。
七、彙整嘉義市環境教育白皮書成果報告及環境教育行動方案成果報告。
八、輔導優良環境教育人員、設施場所及機構申請認證。
九、製作各類宣導品、文宣及媒體廣告,宣導環境教育相關規定及政策。
十、整合推廣環境教育相關單位或民間團體,深入機關、社區或學校推廣環境教育。
103年嘉義縣環保生態園區-環境教育推廣計畫
本計畫為整合嘉義縣所有資源、場所與設施,提供完善可進行環境教育地點,藉此希望本縣與外縣市民眾可一同參與落實環境保護行為。為提供優質之環境教育場所,將導覽人力與教學課程引入,提升園區內環境教育內涵,並進一步將環保生態園區轉型。主要目標包含:
一、充實環保生態園區專業人力與課程,提供當地環境教育推廣服務平台以推展環境教育工作。
二、使環保生態園區兼具教育、研究、保育、文化、遊憩等功能,提供民眾優質環境,達成永續環境教育之政策目標。
102年度嘉義縣推動無毒家園業務及宣導工作計畫
本計畫工作重點為持續強化嘉義縣毒性化學物質及環境用藥業者之管制作業,並經由巡查作業、輔導訪視、案件審查、辦理說明會、建置資料庫、樣品抽驗、災害防救事故演練以及應變通報作業等相關工作,以提升業者對毒性化學物質之管理能力與強化運作場所安全,加強縣民對環境用藥之安全使用知識。
102年度嘉義縣環保生態保育計畫
本計畫目標為配合「社區總體營造」及嘉義縣政府積極宣導之「田園城市」概念,希望輔導社區居民凝聚社區力量,營造生態園區,達到自主經營管理目標,以重新認識、關心家鄉土地上的環境與生態為議題,採取環境保護行動,並且培養社區自然資源調查暨社區宣導人才,讓生態保育概念在地根深,藉由生態社區的推動,讓生態保育政策落實到地方村里當中。
102年度嘉義縣環保生態園區轉型計畫
本計畫主要目的為充實環保生態園區專業人力與課程,提供當地環境教育推廣服務平台以推展環境教育工作,
使環保生態園區兼具教育、研究、保育、文化、遊憩等功能,提供民眾優質環境,達成永續環境教育之政策目標。工作內容包含:
一、環境教育課程發展及教學評估
二、辦理田園市集、主題是特展活動
三、辦理環保生態園區相關業務人員專業知能研習、環境教育研習或工作坊
四、製作各項活動成果報告及分析
五、進行園區生態調查與環境清潔維護
六、園區展示館、網頁資料更新維護及宣傳資料製作
七、協助環保生態園區對外環境船波及推廣等工作,並協助辦理當地中小學與教職人員戶外環境教育參訪活動
101年度嘉義縣無毒家園推動計畫
隨著科技的發展,流通使用的化學品種類越發多元,國內對於毒性化學物質及環境用藥管理的制度亦趨向國際化,本計畫除巡查嘉義縣毒性化學物質廠家及環境用藥業者之運作及使用情形外,更著重於應用資料庫的資訊與更新,藉以強化管制業者對毒性化學物質之管理能力及加強縣民對環境用藥的使用認知。
101年度嘉義縣環保生態保育計畫
隨著生物多樣性保育觀念的普及與地方意識的抬頭,有愈來愈多的社區居民想知道自己日常生活的社區或社區附近有哪些自然資源?那這些自然資源及生物多樣性之經營、管理、利用情形,對社區之長久生存與生活影響如何?近年來,在政府機關與環保人士積極推廣下,健康社區與生態社區蔚成一股風潮,此正呼應了全球環境惡化等熱門環境議題,「社區總體營造」等相關策略似乎逐漸凝聚社區居民的向心力,是否能夠藉由社區組織的力量與重新建構的功能,進而達成「生活、生產、生態」三生均衡發展的理想目標。援此,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於101年度擬執行「嘉義縣環保生態保育計畫」(以下簡稱生保計畫),藉此作為規劃「推動示範環保生態社區」執行方針,希望讓環保生態教育的觀念能在嘉義縣社區中生根並蔓延。
101年度嘉義縣環保生態園區轉型計畫
一、課程發展與規劃
二、辦理環境教育課程與田園市集活動
三、專業成長研習
四、辦理主題特展
五、園區環境維護及整體發展規劃
六、辦理國中小戶外教學參訪
七、園區宣傳與行銷工作
100年度嘉義縣環境教育推動執行工作
全球環境問題日益嚴重,已對生態與人類生存造成危害,面對現在的環境污染問題除尋求最佳的處理與防制計技術進行解決外,應從最基本的環境保護觀念著手,讓環境保護行為能落實到日常生活中,使環境保護的觀念能在嘉義縣生根。
本計畫主要目標為提供技術與人力,有效的執行下列工作:
一、推動環境教育法,整合嘉義縣現有資源、場所與設施,提供完善可進行環境教育的地點,使本縣與外縣市民眾,從認知、價值觀及態度上來落實環境保護之行為。
二、宣導及鼓勵綠色消費,提升機關、民間團體、企業及民眾對環保標章之認知度,進而選用環保標章產品。
三、辦理各項環保宣導活動,加強宣導能量,藉以提升民眾環保觀念或認知程度。
四、提升環保志工及環境生態展示館導覽員專業能力,使其面對民眾進行宣導或導覽時能更加專業。
五、推動無毒家園計畫工作,並建構完善毒災防救與緊急應變系統。
六、利用媒體進行行銷工作,以達到環保政令宣導之目的。
100年度嘉義縣環境保護設施轉型為環境教育場所計畫-專業課程設計委託
整合嘉義縣現有資源、場所與設施,提供完善可進行環境教育之地點,使本縣與外縣市民眾,從認知、價值觀及態度上來落實環境保護之行為。為提供本縣或外縣市民眾優質之環境教育場所,藉此導覽人力與教學課程之引入提升園區內環境教育之內涵,進一步將本局環保生態園區進行轉型,以下為本計畫之主要執行之目標。
一、發展具本縣在地特色之環境教育課程,並充實環保生態園區專業人力,以順利推展環境教育工作。
二、使環保生態園區兼具教育、研究、保育、文化、遊憩等功能,提供民眾優質遊憩與教育服務的環境,達成永續環境教育之政策目標
95~99年度嘉義縣揮發性有機物稽查管制計畫
臭氧為光化學煙霧產生過程之中間產物,而揮發性有機物與氮氧化物又為光化學反應之主要反應物質,故揮發性有機物常被視為臭氧產生之前驅物質,因此欲降低臭氧濃度應優先從揮發性有機物之污染排放管制方向著手。行政院於民國96年開始徵收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防治費,透過運用經濟誘因制度,促使固定污染源著手改善污染防治設備,達到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排放減量之目的。為有效管制揮發性有機物之排放,嘉義縣環境保護局辦理「嘉義縣揮發性有機物稽查管制計畫」,期藉由空污費徵收相關作業、法規查核及有害物種調查工作加強管制各項排放源,以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相關排放標準,並督促污染源進行改善。本計畫工作內容為:
一、污染源清查作業 | 八、加油站清查管制作業 |
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申報查核 | 九、加油站設備功能查核作業 |
三、排放量推估作業 | 十、協助審查新設加油站作業 |
四、法規查核作業 | 十一、餐飲業管制作業 |
五、輔導減量追蹤 | 十二、餐飲業油煙去除及除臭輔導 |
六、揮發性有機檢測作業 | 十三、宣導說明會 |
七、廢水處理廠VOCs調查 | 十四、空污費徵收作業 |
95~98年度嘉義縣空氣污染管制及法令宣導計畫
嘉義縣為傳統農業大縣,空氣污染物的管制在固定污染源、移動污染源及逸散污染源等方面在環保局及相關計畫的多年努力下,已得到相當顯著的效果,但法令的落實有賴於法令的宣導與執行,因此嘉義縣從94年度開始執行「空氣污染管制及法令宣導計畫」,目的是透過舉辦宣導說明會、電視廣播媒體播放及平面媒體刊登等活潑生動的方式,傳達政府之管制政策與相關法規予管制對象,已提高管制成效,進一步提升嘉義縣空氣品質。本計畫工作內容主要包含:
一、 | 祭祀活動污染物減量宣導 |
二、 | 針對現行推動之空氣污染防治政策進行媒體行銷宣導 |
三、 | 設計創新且實用之宣導品,配合相關宣導活動使用 |
四、 | 協助設置維護嘉義縣環保局環境生態園區內有關空氣污染防治主題館內設施 |
五、 | 配合嘉義縣環保局大型環保宣導活動(如世界環境日等)辦理空氣污染防制宣導活動。 |
六、 | 配合縣轄內相關單位、團體舉辦之活動、說明會、教育訓練等進行空氣污染防制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