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环保法规 > 环境部预告订定「共通性事业废弃物作为固体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办法」草案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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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环境部新闻
环境部为强化固体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 SRF)之管理,以及提升制造技术指引与品质规范管理位阶,经整并现行共通性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与其附表有关固体再生燃料原料用途管理规定及制造技术指引与品质规范相关内容,强化料源管理、制造规范、使用管理及申报监控等四面向,拟订「共通性事业废弃物作为固体再生燃料原料再利用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适切回应社会关注固体再生燃料精进管理作为。
环境部资源循环署表示,依据113年6月至9月办理完成「SRF营运体检辅导团」体检结果报告,已全面对SRF制造厂与使用厂进行体检辅导及提供业者改善建议,同时就辅导过程发现问题研议精进管理措施并纳入本管理办法,草案重点如下:
一、明定事业废弃物来源:规范目视不得含有废塑胶以外杂质,或以人工分捡之杂质湿基重量比小於百分之三。
二、新增网路申报项目:规范产源事业应逐笔申报废弃物流向,再利用者应每日记录并於次月申报使用、产出、贮存等情形并交代流向、数量。
三、建立第三方验证制度:规范再利用者取得第三方验证通过后,即可先行贩售SRF;或待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后,始得贩售。
四、设置闭路电视录影监视系统(CCTV):规范再利用者应依规定设置CCTV,俾供主管机关远端查看。
循环署进一步说明,本管理办法施行后将配套新增SRF原料用废塑胶专用代码,并给予产源事业及再利用者半年的法规转换期,供向审核机关办理事业废弃物清理计画书变更作业,俾符业者实务需求。